【重要通知】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
时间:2024-10-11 来源:江苏埃森特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:3337
各设区市、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医疗保障局、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、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9〕13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就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,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。
二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。
三、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,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,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,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。
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江苏省财政厅
江苏省医疗保障局
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
2024年9月30日
相关新闻
【政策速递】2025年人社工作进展如何?下一步怎么干?划重点!
【政策速递】直击痛点!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,好消息来了
【政策解读】| 投资于人,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!利好政策请查收
【政策解读】宿迁市返乡创业就业政策
【政策解读】《关于执行<工伤保险条例>若干问题的意见(三)》,速看!
【政策解读】未成年人能申领社保卡吗?试用期未满能离职吗……@“风清云淡”、“全宇宙”……您的问题,权威解答来啦!
政策解读】一次性创业补贴谁能领?
【政策解读】找工作有困难?这些支持政策别错过→
【政策速递】公报四次提到“人才”!“十五五”强调丰富人才资源优势,中国加速向“人才红利”跨越
【政策速递】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!四方面工作,划重点→


